蒙巴薩(Mombasa)是肯尼亞第二大城,東非最大港口,濱海省首府。位于肯尼亞東南部沿海,東臨印度洋,是進入肯尼亞內地的門戶,距肯尼亞首都內羅畢480公里。十九世紀后期,為適應海上運輸的發展和大型機動船只的停泊,開始在城市西部建造新港,并逐步擴大。新港又稱基林迪尼港,斯瓦希利語為“深水的意思”。港寬水深,口岸開闊,碼頭泊位之多,貨物吞吐量之大和機械化程度之高,在東非均居首位。它不僅是肯尼亞進出口貨物的主要集散地,也是烏干達、布隆迪、盧旺達、剛果(金)東部和蘇丹南部貨物的重要出海口。
經濟產業
蒙巴薩有煉油、修船、機修、紡織、水泥、金屬加工、食品等工業。有鐵路、高速公路及輸油管道通內羅畢,公路北通馬林代等重要港市,南通坦桑尼亞。港口設備先進,輸出本國及鄰國烏干達、坦桑尼亞、布隆迪、盧旺達部分物資,主要有咖啡、劍麻、棉花、皮革、椰干等。
主要出口貨物為象牙、皮張、纖維、棉花、茶葉、椰干、咖啡、木材、糖漿、肉類及奶制品等,進口貨物主要有機械、車輛、紡織品、糧食、建材、食品、糖及工業品等。
目前廣州到蒙巴薩海運可以走海運直達,航程18天,船公司COSCO。也可以經新加坡/丹戎帕拉帕斯港口中轉,航程23-27天左右。
肯尼亞標準局(KEBS)于2005年9月29日開始實施出口前標準符合驗證計劃(PVoC)。在實施PVoC計劃之前,肯尼亞采取對進口貨物實行到貨驗證制度,但容易導致貨物進港的延遲,而且對于不合格的產品,KEBS還需將其遣返或以不污染環境的方式銷毀而造成額外負擔。因此,從2005年起開始采用PVoC這種出貨前驗證的方式。大貨出口肯尼亞前,需要在國內先辦理PVOC認證,取得COC證書后,目的港才能清關。這點需要注意。
關稅
非洲同盟國以外國家進口需繳納關稅Common External Tariff (CET), 稅率大概如下:
1.原材料、未加工物資 0%。
2.半成品、需再加工物資 10%。
3.成品 26%。
禁止進口的物品包括:偽造貨幣的紙幣或硬幣,不雅或淫穢物品,未經適當授權的印有肯尼亞國徽標記或少尉徽章的文章,麻醉藥品,危險廢物,所有含汞的肥皂和化妝品,輕型商用車和乘用車使用過的廢舊輪胎,和各類冒牌貨品。
須獲批準才能進口的商品包括:郵資蓋印機、捕獵器、未鍛軋的珍貴金屬或保濕、武器和彈藥、破壞臭氧層的物質、轉基因產品、骨頭、角、象牙等。
進口文件
進口肯尼亞需要提供如下文件:
(1)商業發票
(2)裝箱單
(3)提單
(4)進口報關單(IDF Form C-61)
(5)海關價值申報表(Form C-52)
(6)商檢證書(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)